先放贷、后报备,最高扶持3000万元!南海区大力支持企业投贷联动→
扶持资金最高3000万元
给予贷款利息30%的贴息
详细政策解读来了!
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充分利用股权+债权联动支持的创新模式,通过合作银行机构和投资机构的协同合作,提高区内企业的金融服务受惠面。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为国家重点行业或领域、南海区政府人才引进计划及相关团队、具备核心技术或服务等区内相关优质企业,政策目标清晰且方向符合区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的定位,通过精准投放,达到提高金融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效率及效果。
此外,优质股权投资基金对南海区科创项目与科创企业的投资行为,将对南海区企业的股权投资行为转化为企业的信用资产,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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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对象及标准
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已纳入扶持企业库,且获得合作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及合作银行机构按《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融资服务的企业,企业入库标准详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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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企业库
1、扶持企业库的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管委办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
2、合作投资机构、合作银行等可按上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标准向管委办或资金管理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经入库管理小组形式性复核并报管委会审定后纳入扶持企业库;若库内企业不再符合扶持企业库准入标准,经入库管理小组研讨并报管委会审定后将其退出扶持企业库。
3、扶持企业库内的企业可根据经营规模、发展现状、具体需求等实施分级管理及扶持。
申请流程
投贷联动专项资金实行“先放贷、后报备”方式,合作银行向试点企业发放贷款后,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资金管理人提交贷款备案申请,经备案确认后的贷款项目方可享受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提供的贷款贴息以及风险损失补偿扶持。
申请标准
标准
1、贷款金额
原则上单个试点企业同时只能享受一笔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贷款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其按时还本付息后可再次申请。
2、贷款利率
合作银行根据相关审核规定,自主决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LPR)增加150个基点(BP),并结合市场因素给予优惠,同时合作银行不得收取除利息以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
3、申请期限
合作银行原则上需在贷款发放后三个月(90天)内,按要求组织材料向资金管理人进行贷款备案,逾期视同放弃申请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扶持;对于资金管理人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贷款项目,投贷联动专项资金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及贴息扶持。
4、资金用途
试点企业通过合作银行获得的相关资金可用于本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购建及研发投入,严禁用于偿还旧债、房地产投资、发放拖欠工资和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政资金禁止使用的其他方式。
贴息
原则上对试点企业贷款给予贷款利息30%的贴息,单笔贷款贴息计算时间不得超过3年,单笔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贷款贴息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具体以管委办通知为准。
损失补偿
原则上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40%进行风险损失补偿;合作银行按照贷款合同及相关法规进行追偿,承担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60%,全额承担相关追偿费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