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先放贷、后报备,最高扶持3000万元!南海区大力支持企业投贷联动→




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南海区正式出台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扶持资金最高3000万元

给予贷款利息30%的贴息

详细政策解读来了!


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充分利用股权+债权联动支持的创新模式,通过合作银行机构和投资机构的协同合作,提高区内企业的金融服务受惠面。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扶持方向为国家重点行业或领域、南海区政府人才引进计划及相关团队、具备核心技术或服务等区内相关优质企业,政策目标清晰且方向符合区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的定位,通过精准投放,达到提高金融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效率及效果。


此外,优质股权投资基金对南海区科创项目与科创企业的投资行为,将对南海区企业的股权投资行为转化为企业的信用资产,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投贷联动专项资金?如何申请?
更多内容请看
↓↓↓



 扶持对象及标准 


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已纳入扶持企业库,且获得合作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及合作银行机构按《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融资服务的企业,企业入库标准详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佛山市南海区支持企业投贷联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入扶持企业库内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在南海区内注册,或由南海区政府人才引进计划、项目引进计划引进,即将在南海区内注册的人才或团队;


(二)企业所属行业或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重点行业或领域,即行业属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或主营业务属于我省九个重大科技专项领域范畴(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或企业所属产业属于南海区“两高四新”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品质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新型生物医药产业);


(三)优先扶持核心技术或服务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壁垒的企业,如取得相关关键资质(如医疗器械行业二类以上资质、新能源乙级以上资质等)、技术成果国内或国际首创(如在国家或国际知名期刊上已发表相关论文的技术)、国家级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落地等;


(四)优先扶持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具有进口替代或解决“卡脖子”核心技术,优先扶持已有订单但未量产技术的企业;


(五)优先扶持企业核心团队或主要研发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企业;或企业主要研发人员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企业。


(六)经管委会审定同意的,包括但不限于南海区上市后备企业及管委会审定的其他企业。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扶持企业库 


1、扶持企业库的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管委办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
2、合作投资机构、合作银行等可按上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标准向管委办或资金管理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经入库管理小组形式性复核并报管委会审定后纳入扶持企业库;若库内企业不再符合扶持企业库准入标准,经入库管理小组研讨并报管委会审定后将其退出扶持企业库。
3、扶持企业库内的企业可根据经营规模、发展现状、具体需求等实施分级管理及扶持。



 申请流程 


投贷联动专项资金实行“先放贷、后报备”方式,合作银行向试点企业发放贷款后,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资金管理人提交贷款备案申请,经备案确认后的贷款项目方可享受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提供的贷款贴息以及风险损失补偿扶持。



 申请标准 

标准


1、贷款金额


原则上单个试点企业同时只能享受一笔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贷款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其按时还本付息后可再次申请。


2、贷款利率


合作银行根据相关审核规定,自主决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LPR)增加150个基点(BP),并结合市场因素给予优惠,同时合作银行不得收取除利息以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


3、申请期限


合作银行原则上需在贷款发放后三个月(90天)内,按要求组织材料向资金管理人进行贷款备案,逾期视同放弃申请投贷联动专项资金的扶持;对于资金管理人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贷款项目,投贷联动专项资金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及贴息扶持。


4、资金用途


试点企业通过合作银行获得的相关资金可用于本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购建及研发投入,严禁用于偿还旧债、房地产投资、发放拖欠工资和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政资金禁止使用的其他方式。



 贴息 


原则上对试点企业贷款给予贷款利息30%的贴息,单笔贷款贴息计算时间不得超过3年,单笔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贷款贴息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具体以管委办通知为准。

 损失补偿 
原则上投贷联动专项资金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40%进行风险损失补偿;合作银行按照贷款合同及相关法规进行追偿,承担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60%,全额承担相关追偿费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等损失。

编辑:广东金融高新区编辑小组  郑晓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